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和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业务委托工作,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生态环境部黄河局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黄河科财〔2020〕8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开展相关业务委托,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请。
一、采购内容
委托服务期限:截止到项目建议书批复。
主要内容:委托相关单位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编制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和要求联系我单位获取。
成果产出:
1.编制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评审和批复要求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
2.编制满足专家评审要求的PPT版申报材料;
3.参与专家评审,并落实修改评审意见。
经费预算:30.00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比选采购响应文件要求五份(一正四副),响应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企业资质、服务实施方案等内容;
2.采购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封面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次委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现场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五份(一正四副),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院东楼503房间,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监测管理处。
联系人:秦祥朝
联系电话:0371-66028324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4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