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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隆安煤矿及芦子沟煤矿矿井水及周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委托业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2026-08-07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采购人)拟对泰山隆安煤矿及芦子沟煤矿矿井水及周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泰山隆安煤矿及芦子沟煤矿矿井水及周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2. 项目工作内容:根据泰山隆安煤矿及芦子沟煤矿矿井水及周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相关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导则,开展煤矿矿井水水质监测以及周边区域相关点位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

3. 项目预算:拾贰万叁仟元整(¥123000.00元);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30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具备CMA资质且在山西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 项目实施方案;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委托业务的技术要求

根据泰山隆安煤矿及芦子沟煤矿矿井水及周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相关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导则,开展煤矿矿井水水质监测以及周边区域相关点位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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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817日(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6号

 编:450003

联系人:李工

 话:18339257877

 箱:419819071@qq.com

七、评定成交的标准

委托单位邀请相关专业评审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名,共3名评审组成员组成采购评审组。

采购评审组将根据国家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既定因素及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响应性、资金控制性三方面进行评审,最终按照本次比选邀请标准及实际需求得出评审论证结果,确定成交结论。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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